衛生部近日發出2010年第6號通告,公布了12項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其中《職業性傳染病診斷標準》為新增的強制性職業病診斷標準。
據《職業性傳染病診斷標準》介紹,職業性傳染病是指作業人員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傳染病的病原生物(病原體)所引起的疾病。診斷為職業性傳染病,需有確切病原生物(病原體)職業接觸史,有相應的臨床表現及特異性實驗室檢查結果異常或呈陽性,同時要通過結合職業衛生學調查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類似疾病。目前,職業性傳染病的診斷包括了職業性布魯氏菌病、職業性炭疽和職業性森林腦炎。
據了解,12項標準中有9項為強制性職業病診斷標準,除新增標準外,《職業性急性羰基鎳中毒診斷標準》、《職業性白內障診斷標準》等8項為修訂標準。以上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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