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部發布《關于預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發生的預警公告(衛生部公告2011年第21號)》,要求重點防范亞硝酸鹽中毒和集體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公告指出,近期一些地方食物中毒事故高發。今年上半年報告的化學性食物中毒多為誤食亞硝酸鹽引起,常見于工地食堂和小餐飲業。公告強調,集體食堂和餐飲業要加強管理,嚴禁購買、使用工業用鹽,防止誤食亞硝酸鹽;建筑工地要加強對工業用亞硝酸鹽的管理,標識醒目,專人管理,嚴禁與其他食物及原料混放。
另外,近期扁豆集中上市,公告強調,加工扁豆時要確保扁豆燒熟煮透,防止發生集體食物中毒。
公告要求,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用作食品添加劑的亞硝酸鹽的生產、流通環節加強監管。各食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應對處理。縣級以上疾控機構應當協助衛生行政和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并對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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