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于開展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咨詢服務及疫苗補種等相關工作督導檢查的通知
來源:自治區衛計委 發布時間: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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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市、區)衛生計生委(局),各督導組成員所在單位:
為做好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公司)凍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以下簡稱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咨詢服務和疫苗補種等相關工作,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護接種者的合法權益,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接種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續種補種方案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18〕670號)、《關于做好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和咨詢服務相關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18〕671號)要求,我委決定組織開展長春長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種者跟蹤觀察、咨詢服務和疫苗補種等相關工作的督導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導檢查時間
第一、第五督導組2018年8月8日出發,其余由各督導組與所督查市聯系確定具體時間。
二、督導檢查目的
了解工作進展情況,督促有關地方和單位落實相關要求,及時反饋有關情況。
三、督導檢查對象及內容
設區市、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狂犬病疫苗接種單位等落實有關要求,組織開展續種補種、跟蹤觀察、咨詢服務信息報送、新聞宣傳等相關工作情況。
四、督導檢查方法
將各市分為7組,分組赴各設區市開展現場督導檢查。主要檢查方法包括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工作場所等。每組檢查2市,每市抽查2個縣(市、區),每縣抽查1家疫苗接種單位。每日督導檢查工作結束后,按照要求及時反饋督導檢查情況。
五、督導檢查組成員組成方案
督導檢查組由我委統一組建,我委有關處室和直屬單位的處級領導任組長,成員包括臨床、疾控專家和一名聯絡員,請各受檢市明確相關工作人員,并與督導檢查組聯絡員取得聯系,商定有關行程。檢查組交通、食宿費用由我委承擔,請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要求。
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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