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全市精神衛生工作質量,有效減少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肇事肇禍事件發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助力脫貧攻堅,從今年10月底起至12月底止,靖西市實施“七大行動”扎實推進精神衛生工作,確保在“十三五”收官之年全市精神衛生工作100%鄉鎮建立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100%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發病報告率達90%以上,規范管理率達90%以上,規律服藥率達70%以上,精神分裂癥患者服藥率達80%以上,面訪率達85%以上,體檢率達50%以上;100%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工作,并有50%以上居家患者接受社區康復培訓服務;精神衛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識知曉率達80%以上的目標。
實施“三級領導組織機構強化”行動。進一步健全完善市鄉村三級精神衛生綜合管理機制,在鄉鎮建立由政法、公安、民政、司法、衛生健康、醫保、殘聯等部門參與的精神衛生綜合管理小組,每月定期組織召開例會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對標對表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統籌推進精神衛生工作扎實有序開展。
實施“精神障礙患者數據精準”行動。由市精防辦將原有登記在冊的精神障礙患者數據分鄉鎮導出,并將數據通過保密渠道發送到各鄉鎮衛生院,由各鄉鎮對本轄區內的數據重新進行核對確認、增減修改,確保系統數據與自治區和國家系統數據偏差率控制在3%以下。
實施“站式服務平臺整合資源”行動。各鄉鎮都成立一個指定的一站式服務平臺或服務窗口,聯合鄉村干部對登記在冊患者服藥情況和家庭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民政、殘聯兩部門向牽頭部門提供低保在享和持有殘疾證數據名單,協助牽頭部門摸清服藥患者中低保和符合辦理殘疾證對象名單,并受理自愿申請且材料齊全的困難患者及其家庭的低保、殘疾證申請,將符合條件的困難患者及其家庭及時納入低保范圍和辦理殘疾證。
實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嚴管”行動。參照《全國肇禍等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專項摸排工作方案》要求,多部門協作,全方位、多渠道開展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發現登記和發病報告。市衛生健康局加強信息報告和審核及督促指導,負責對全市危險性評估等級較高的患者,開展動態評估,實行清單式管理,并組織市鄉村醫生服務團隊逐家上門走訪,核實失訪、無身份證、持續不服藥、醫囑勿需服藥精神分裂癥等患者信息,深入了解患者診療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及時協助解決具體問題,做到應管盡管、應治盡治。同時,認真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人“以獎代補”政策,定期收集已經落實患者情況并動態管理,把病情對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不利影響降至最低,增強患者管理依從性,降低患者肇事肇禍風險。
實施“醫療機構質量監督管理”行動。按照《精神病醫院評審標準》要求,組織相關部門對全市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綜合醫院精神科室最近三月內平均在院患者數、醫技人員數、住房用地、設備設施等條件進行評估;對非精神科執業范圍人員在精神專科醫療機構行醫、臨時聘用精神科醫師應付檢查或校驗、其他醫技人員數、居住環境等嚴重不符合相關文件管理要求的醫療機構按規定嚴肅處理;市衛生健康局制定規范的質量控制標準,指導全市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診療水平和醫療質量做全面評估,對醫療質量不達標的機構限期落實到位,并每季度100%形成工作報告市衛生健康局。
實施“鄉村精神患者康復訓練”行動。市民政、殘聯、衛生健康聯合制定《精神障礙患者居家康復服務規范》,內容包括服務指導、生活技能、社交技巧等方面的康復訓練,并組織鄉村工作人員對患者及其家屬按照服務規范對患者進行相關康復訓練,每月報送參加康復患者人數或比例,進一步提高患者服藥依從性、復發先兆識別能力,使其逐步具備生活、社交和職業技能,改善患者生活質量,促進其回歸社會。
實施“心理健康強化輿論宣傳”行動。各鄉鎮都建立一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小組,通過引進心理專業人才或購買服務等方式,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宣傳陣地和平臺,加大精神衛生宣傳力度,消除社會對患者的偏見和歧視。特別關注在校師生、復退軍人、特困人員、低收人員、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心理健康知識宣傳教育,不斷提升心理健康素養,防止個人極端事件發生,營造健康和諧的社會氛圍。(岑紅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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