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寨卡病毒病
來源:綜合 發布時間:201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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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7日,新加坡衛生部通報了該國首例確診本地蚊媒傳播寨卡病毒病病例,幾日來病例數快速增加,截至9月1日,已累計通報病例151例,包括2名孕婦以及24名中國公民感染病例。病例主要分布在阿裕尼/沈氏道地區及周邊地區,預計新加坡還會出現更多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疫情涉及范圍也可能進一步擴大。
廣西是中國-東盟博覽會的舉辦地,與東盟有關國家和地區人員往來密切,且2014年我區南寧、梧州、賀州等地曾暴發本地登革熱疫情,白蚊伊蚊在我區廣泛分布,故輸入寨卡病毒感染病例的風險較高。
寨卡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引起急性傳染病,通過蚊子(伊蚊)叮咬感染并傳播。感染寨卡病毒后,大約3-12天后開始發病,主要有發熱、皮疹、關節痛、肌肉痛、頭痛、結膜炎等癥狀,一般2-7天自愈,重癥和死亡病例少見。但有研究表明,寨卡病毒感染可能導致少數人出現神經系統和自身免疫系統并發癥,孕婦感染后可能會導致新生兒小頭畸形。目前,該病尚無疫苗和特效治療藥物,預防措施主要是防止蚊蟲叮咬。
如何預防
為預防寨卡病毒感染,提醒有旅行計劃的廣大群眾:謹慎選擇旅游目的地,并做好必要防范。
1.在出行前,通過媒體查詢或咨詢當地的疾控、檢驗檢疫或旅游部門,了解旅游目的地寨卡病毒病流行情況,盡可能避免(尤其是孕婦或有懷孕計劃的女士)前往有寨卡病毒病疫情國家或地區旅游。
2.若不可避免在寨卡病毒病疫區旅游,應充分做好蚊蟲叮咬防范措施。選擇有空調的賓館住宿,外出時應穿淺色長袖、長褲和長襪,并在裸露皮膚上噴涂驅蚊劑,避免在公園和景區樹蔭下長時間逗留。
3.旅行期間如有發熱、皮疹等身體不適,應及時就醫。
4.回國入境時,如有上述癥狀,應主動告知機場/港口檢疫人員。
5.在回國后兩周內出現上述癥狀,應及時就醫,并主動向醫生告知近期旅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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